【招生简章】25年南师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网址:

【招生目录】25南师研招生目录(学院版)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202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900人左右,其中学术学位2250人左右,专业学位2650人左右(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00人左右)。

☞【南京师范大学考研专业课资料,点击关注】

2025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3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6人。

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学校建立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实施办法(修订)》。

推免生新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学校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不接受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两个学业要求(要求复试前达到),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2)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我校今年全部招生专业均不接受初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

第十一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的考生可申请直博,详情请见推免生招生简章。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可申请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专业领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关于推免生接收的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njnu.edu.cn,下同)的相关通知。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和工作情况,参照各报考点的选报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最迟应在录取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交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及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初试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使用画板等特殊工具的艺术类考试科目(科目代码:9××)考试时间为3小时,全部安排在12月22日下午进行。

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教育综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

 

复试

第十八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九条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二十条 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加试

(一)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三)除上述两类人员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第二十三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六条 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考研专业课参考书真题资料,学长学姐免费答疑,专业课一对一辅导,关注公众号:“卡巴学长考研”

广告

相关推荐

南师公众号

联系学长学姐

公众号二维码

咨询南京师范大学指定参考书、报录比、分数线、考研资料等扫码回复:联系南京师范大学直系学长学姐